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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小说 > 逍遥茶馆 > 两个感冒人,一起逛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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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已取代“今天你吃了嘛?”,成了小镇居民日常打招呼最喜欢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可是在对酱油如此痴迷的小镇上,自始至终,只有一家酱油铺子。

    没有人追究关于为何只有一家酱油铺子这样的问题。

    不仅仅因为这家酱油铺子已经在小镇存在了上百年,更因为根本没有人去想过追究这件事情。

    传承了百年之久的酱油铺,传到这一代,现在的掌柜,叫李程公子。

    李程公子原先不过是个打酱油的,跟小镇上的普通居民一样,每天为能够打到酱油的幸福感而满足。

    直到他在某一天,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下,碰到了上一代铺子掌柜的女儿。

    这是一场美丽的邂逅,促成了一段美好的姻缘。

    当李程公子第一次看见掌柜家千金的时候,他就被她那古铜色,呃,不,是酱油色的肌肤所吸引了。

    那是极品生抽的颜色,他知道那味道一定很好。

    上天赐给他这样一段缘分,他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珍惜。

    其实,追酱油铺千金的,自然不止李程公子一个。

    而他之所以在诸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自然是因为他有他自己的独门本事。

    那就是他的舌头和鼻子。

    或者说,是他的味觉和嗅觉。

    对于酱油铺的前任老板来说,找一个女婿,不仅仅是给女儿找一个托付终生的人。

    招女婿,更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优秀的继任者。

    李程公子就是凭借他那挺拔秀丽的鼻子,和他那灵活敏锐的舌头,成功抱得美人归。

    而当他的岳父仙逝之后,他便成了小镇这唯一的酱油铺的掌柜。

    从一个打酱油的,到一个卖酱油的,李程公子完成了他人生的华丽转身。

    人生得一酱油铺,足矣!

    一开始,刚坐上掌柜位子的时候,李程公子也是这样想的。

    没有什么比看着成群结队的小镇居民鳞次栉比地在他家的酱油铺前排队,等候打到酱油的那一刻,看着他们脸上洋溢出的幸福,更让人高兴的事情了。

    也许这辈子,都能在幸福的酱油铺里度过吧。

    拥娇妻,打酱油,人生还有何憾?

    但是人生本没有圆满。

    正如酱油永远不能满足符合所有人的口味。

    有人喜欢生抽,有人喜欢老抽。

    有人喜欢拿酱油蘸了吃,有人喜欢用酱油红烧肉。

    酱油,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

    李程公子的人生因为酱油而转变。

    但是这样的转变,若是只有一次,若是只向好的方面变化,那你可真的小瞧了老天爷开玩笑的水平。

    当第二次转变到来的时候,李程公子显然并没有做好如同第一次的时候那样完善的准备。

    当然,也由不得他准备。

    又一个女人找上了他。

    也许是又一段艳遇?

    实际上,人生并没有那么多的艳遇。

    这是我们需要明白,并且铭记的一点。

    这个女人很火辣辣,你若看她一眼,便好似被点燃了一般,那火却不是平常灶头烧饭的火,倒似幽冥鬼火。

    这女人,便叫做鬼火。

    鬼火,似乎不应该是一个女人的名字。

    女人应该叫小媚,叫小香,至少,也该有个女孩子家应该有的名字。

    她偏偏叫做鬼火,这当然不是她本来的名字。

    而是她入行,当了杀手之后,为了在道上行走方便,而起的名字。

    或者,叫做绰号,更妥当些。

    这个名字却着实很衬她那火辣的身材,和火爆的脾气,她也很喜欢,便一直沿用下来。

    黑白两道,提起鬼火这女人,都要皱一皱眉头,却又会偶尔会心一笑,想到她的妖艳,想到她杀人时候那狠辣的手段。

    没错,鬼火是个杀手。一个很有名的女杀手。

    一个女杀手找上一个酱油铺的老板,难道是要去找他打酱油么?

    或者,是要跟他请教做俯卧撑的秘诀?

    一个女杀手找上一个酱油铺的老板,当然是为了要杀掉他。

    杀人总有理由,或者,应该有一个委托人。

    鬼火要杀李程公子,只因李程公子也是一个杀手。

    或者说,曾经是一个杀手。

    李程公子那超乎寻常人之上的嗅觉敏锐的的鼻子,和他那总是可以瞬间区分出品尝过的酱油的品种和品质的舌头,都是他在还是一个杀手的时候,赖以成名的绝技。

    听说过当年的盗帅楚留香么?他的鼻子就很灵。

    李程公子的鼻子,据说比楚留香还要敏锐,甚至可以在数里之外,就嗅到别人家做菜所使用的,究竟是哪一种酱油,还能分辨出,这种酱油,是哪家铺子生产的。

    昔年江湖中,李程公子在杀手界的排名,并不算低。

    而他之所以会隐退的原因,当然不会只是因为爱上了酱油铺掌柜的千金那么简单。

    一个只要取人首级便可获得百倍于卖酱油这样寻常小生意所得银两的杀手,为什么会选择委身于一家酱油铺,整日以看人打酱油为乐呢?

    这个问题,正是鬼火想要问清楚的。

    鬼火要杀李程公子。

    是因为鬼火曾经,爱过李程公子。

    那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恋情,却跟李程公子现在所过的平凡的婚姻生活迥然不同。

    曾经,他们在携手干掉一个棘手的点子后,彻夜狂欢。

    曾经,他们在汨罗江畔边吃粽子,边看龙舟大赛。

    曾经,一切都已是曾经。

    鬼火忘不掉李程公子那秀美挺立的鼻子,更忘不掉李程公子那灵活敏感的舌头。

    更重要的是,她忘不掉他们之间的一段情。

    那是她有生以来,唯一真心实意爱过的男人。

    而如今这个男人却抛弃了她,娶了一个小镇的酱油铺千金。

    这个理由,已经足够杀死他一千次,一万次。

    前提是,她能够杀死他。

    她太了解李程公子的本事了,正如李程公子熟悉鬼火身上每一寸的味道。

    还没能接近李程公子之前,她就会被嗅出来。

    没错,就是被嗅出来。

    对于两个对对方都知根知底的杀手来说,要杀死对方,无异于比入蜀道更难

    就连蜀中唐门的唐梦,也曾夸赞过李程公子分辨唐门独家毒药的本事。

    那一次,李程公子被委托,去杀唐梦。

    唐梦是唐门的后起之秀,武功自不必说,而尤其在研制唐门毒药这一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

    她曾自夸,没有能够逃得过她亲手调制的无色无味的乌有恐怖毒的人。

    可是李程公子却轻易地嗅出了那毒。

    唐梦立过誓言,能够破解她下的毒之人,她便自己把毒给喝下去。

    于是,李程公子完成了“杀唐梦”这个任务。

    唐梦却没有死,自然不会死,因为那毒,是她调配的,她自然有解药。

    但是委托人也无话可说,因为唐梦确实被“杀”过一次。

    而且,还可以算是自杀的。

    让要被杀手杀的人,选择自杀,这无疑是杀手最便利的杀人方式。

    也是最需要技巧,和本事的一种杀人方式之一。

    既然鬼火没有办法接近李程公子,那么,是否有办法让李程公子自杀?

    也许可以,但是自杀,也需要一个理由。

    李程公子有自杀的理由么?

    刚继承了酱油铺,做了老板,娇妻美眷,温香软玉抱在怀,每日享受着欣赏打酱油的小镇居民们的幸福。

    这样的李程公子,为什么要自杀?

    所以,让李程公子自杀,也并不现实,也行不通。

    鬼火并不只有火辣的身材,和高超的杀人技巧。

    作为一个杀手,她最骄傲的,是她的头脑。

    杀人和杀猪宰牛不同,何况杀猪宰牛也需要技巧,古有庖丁解牛,庖丁的刀法,也是长期宰杀牛的过程中,训练出来的。

    杀人更需要技巧,更何况,这次鬼火要杀的,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个从前手段比她更狠的杀手。

    鬼火深思熟虑之后,打算先接近酱油铺,刺探虚实一番。

    她先是熬了半个月,没有洗澡,没有更衣。

    之后的半个月,她混迹于丐帮女花子分舵。

    一个月之后,她相信江湖上已经没有人认得出她就是鬼火。

    昔日全身香气满溢,火辣逼人的女杀手鬼火,成了一个满身酸臭,龌龊不堪的女叫花子。

    于是,她终于去了李程公子的酱油铺打酱油。

    有人规定叫花子就不能打酱油的么?

    丐帮长老可以出入酒肆窑子,丐帮弟子又怎地不能去打酱油?

    她没有白费这一个月的功夫,她去打酱油的那一天,的确没有被认出来。

    那是因为,那一天,李程公子没有在酱油铺里头亲自坐镇。

    自然,手下的伙计是不会把一个女叫花子当一回事的。

    虽说对待顾客应该一视同仁,这有时候也只是一句口号罢了。

    鬼火真正接近酱油铺的时间,也不过那从交钱到领到打满的酱油瓶的一小会儿。

    不过对于一个杀手来说,这一段时间是足够了。

    观察酱油铺的内部构造,研究死角和躲藏的地方,以及动手所需要的时间。

    唯一的遗憾,是没有看到李程公子。

    打完酱油,回到租住的民居。

    鬼火洗了这一个月来的第一次澡。

    水花在她美妙的胴体上肆意飞溅,她的头脑也渐渐冷静下来。

    在酱油铺杀死李程公子的计划,是行不通的。

    且不论每天酱油铺门前都熙熙攘攘,来打酱油的人如过江之鲫,川流不息。

    要下手当然不难,鬼火也自有一手得意的暗器功夫。只是就这样杀了他,似乎并不叫人甘心。

    更何况,她的目的是要先问出李程公子背叛她的缘由,然后再取他性命不迟。

    洗完澡,她决定还是单刀直入,直接把李程公子约出来,了却两人多年来的恩怨情仇。

    虽然这不像一个杀手应该有的行为,却是一个女人会选择的行动。

    人有时候总是把事情想得太复杂,其实,很多事情,要解决,并不难,难只难在,如何撕下面皮,褪去娇羞。

    鬼火用一支袖箭,把一张字条送到了李程公子酱油铺的后厢房。

    “三日后,夜半,观音庙。火。”

    三天的时间过得很快。

    鬼火却很煎熬。

    他会不会来?

    一定会来,他是个守信的人。

    哼,他怎会是个守信的人,是谁背叛了当初的誓约,娶了一个酱油铺的千金,把她抛弃了?

    只是,当初厮混在一起,也只是一时寂寞,又怎能怪他背弃自己?

    终究,只是两个杀手,在这冷漠的江湖,寻找一个可以依靠的对方。

    谈什么天长地久?杀手是在刀口舔血的活计,又怎能保证一定见得到明天的太阳?

    鬼火这么想着的时候,李程公子已经到了。

    “火,出来吧。”

    “你果然还是来了。”

    “是,我来了,你要问什么,我也清楚。”

    “你的脾气还是那么直率。”

    “呵呵,跟你在一起久了,你那火爆脾气,也沾上几分。”

    “你倒好意思说!”

    鬼火终于还是忍不住,扬眉剑出鞘,月光下的观音庙里,电光火石,一触即发。

    李程公子却不闪不避,鬼火那剑,也停在他咽喉三寸处,没有继续往下送去。

    “我知道你要杀我,若是怕你杀我,我便不来了。”

    “你却是来送死的么?”

    “我的命如今却不是我自己的,我有我的酱油铺,有我的娘子,有那些每日里来我酱油铺来打酱油的小镇居民们。”

    “你?~~~~~~”

    “还记得那一次我去唐门,刺杀唐梦么?”

    “怎会不记得,便是那一次之后,我就再也寻不到你的踪迹,辗转打探了三年之久,才探听得你居然委身酱油铺,还娶了那前任老板的千金。你说,这些,都是为了什么?”

    “我今日来,便是要告诉你原委,你且把你那剑先放下,你举着多时,怕是也会手酸劳累了。”

    “哼,却看你要怎地狡辩。”

    鬼火还剑入鞘,望着月光下,李程公子一脸的温柔神色,还是忍不住,一朵红云,浮上脸庞,更衬得她娇俏可人。

    李程公子望着鬼火,缓缓说道:“便是那一次去过唐门之后,我选择了隐退江湖,不再做这杀手的勾当。”

    鬼火恼道:“那你何不便回来跟我说了,我同你一起双宿双飞,荡舟江南,岂不快哉。”

    李程公子道:“我又怎会没有想过,毕竟,你是我在当上杀手之后,第一个爱过的女人。”

    鬼火道:“你~~~真的爱过我么?”

    眼中却是满眼凄迷神色。

    李程公子道:“早就不做杀手了,又何必学江湖上那些人,整日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是,我的确爱过你。”

    鬼火道:“那你却又~~~~~”

    李程公子道:“只是我知道你跟我不同,你的个性却适合江湖,耐不下性子,过我现在这样平凡的生活。”

    鬼火道:“胡说,你又知道人家心里怎样想来?你又怎知,我只要跟你在一起,便是粗茶淡饭,又有什么打紧?”

    李程公子道:“呵呵,我跟你在一起这许多年,又怎会不知道你的脾性?别人做杀手或者是为了钱,你做杀手却只是为了乐趣,追求杀人的快感才是你所想要的,你又怎会想要脱离这种生活?”

    鬼火道:“不要自以为了解我!”

    眼中却似要冒出火来,杀气却又再度腾起。

    李程公子道:“好吧,这个话题我们且暂时放下不说。我的选择是我做出的,我便跟你说一说缘由。那一次我去唐门刺杀唐梦,虽说唐梦的确是被我杀过,她却并没有死,你知道这是为何?”

    鬼火道:“哼,这件事情江湖上早已传得沸沸扬扬,都说是你识破了唐梦的乌有恐怖毒。之后唐梦履行她的承诺,自己服下了自己亲手调配的毒,她岂能没有解药?自然不会死。”

    李程公子叹了口气道:“实际上,我并没有识破她的毒,我反而确实是中了她的毒。”

    鬼火惊道:“那毒据说中者必死,你怎地反而没事?”

    李程公子悠悠言道:“那毒却不是平常毒所能比得上的,便是含笑半步颠,七香软筋散,也及不上它。中了那毒的人,初时并无任何症状,只是过了一炷香功夫,却会头晕目眩,之后眼耳口鼻,都似麻痹一般,再过一炷香功夫,却会进入一个从未去过的地界,那里种种,却是往昔从未见过的景象。”

    鬼火好奇道:“怎地一番景象?”

    李程公子道:“我却不愿再回想起来,只是目下要跟你解释清楚,不得已只好勉强说一说。那景象,便是人间地狱了。”

    鬼火奇道:“人间地狱?”

    李程公子道:“是,那毒却能让你看到你前世今生,所造的孽障,我中了那毒,见无数我昔日杀掉的人,个个面目狰狞,死不瞑目,要向我讨要性命,我待要动手再杀他们一次,却手脚麻痹,动弹不得,眼看就要被他们千刀万剐,变做叉烧,却忽然有牛头马面到了,拿那铁链穿了他们琵琶骨,吆喝着赶去地府受刑去了。”

    鬼火听了亦冒出一身冷汗,转念一想,却突然怒道:“你却不能跟我说实情来,偏要拿这些三岁小孩子也不相信的话来诓骗我么?”

    李程公子道:“我知你定是不信的,你虽然叫做鬼火,却最是不信鬼神之事,平日里胆子之大,也叫我咂舌。我们做杀手的,若是怕仇家报复,又怎会有胆量杀人?那唐梦初对我言说这乌有恐怖毒的可怖之处时,我也笑她,倒拿这些有的没的来吓我收手,我又不是初出道的,怎会被她吓唬了?”

    鬼火道:“那你又拿这话来诓骗我么?”

    李程公子道:“我的确是不信,但是却由不得我不信。因为我确是中了她的毒,也确实亲眼所见我适才对你所言的那些情景。你我是何等关系,我又何必这样骗你?”

    鬼火道:“哼,你不曾骗我?你倒好意思说出口。”

    李程公子道:“罢了罢了,且待我说完。我虽中了那毒,却并没有死,这倒让唐梦又惊又喜。”

    鬼火道:“你未被她毒死,她自然吃惊,只是为何又喜?却忒的没来由。”

    李程公子道:“她喜的是,这乌有恐怖毒,终于发挥了它真正的作用。”

    鬼火道:“这又怎地说?”

    李程公子道:“唐梦实是唐门中一个奇怪的小姑娘,年纪轻轻,武功不凡,用毒制毒,也不在话下。只是她偏偏这般年纪,却喜研习佛经,据她自己说,是因为小时候母亲早亡,终日郁郁寡欢,却在偶然机缘下,得到一位高僧指点,通过研习佛经,诵念佛号,识得这人间疾苦由来,知晓那人心迷茫之道。”

    鬼火道:“哼,你却喜欢研究要杀的人的背景身世,知道这些,也不奇怪。”

    李程公子道:“是,这些,皆是我辗转打探得来的消息,只是我却并不相信,蜀中唐门,怎会有这样的姑娘?一个终日里费尽心机要毒杀他人于无形的门派家族,能孕育出这样一个一心向佛的小姑娘么?”

    鬼火道:“你不信,我自然也不会相信。”

    李程公子道:“见了她,中了乌有恐怖毒,却未死,这便不由得我不信了。她对我说,她研制这毒,不是害人杀人,却是要救人出苦难的。人皆是冥顽不灵之物,不经历大苦难大困境大遭遇,便不会懂得向善之道。她这一番用毒,便是效法菩萨杀人后活其命之法,使人知道这孽障,究是自何而来。人若执迷不悟的,自然便在这乌有恐怖毒下,断送了性命,若是回头是岸,却能放下屠刀,挣脱开来,自有牛头马面,拘那恶鬼离开,我便这样活了下来。”

    鬼火道:“你的意思是,你中了她毒,却还要感谢她,让你明白了这杀手原不是你该继续下去的了?”

    李程公子道:“你说的,倒也不错。故而我并非识破了她的毒,倒是她解开了我内心的魔障。只是对外却不能这么说,便编造了一个我识破她毒的故事,在江湖上散布开来。”

    鬼火道:“哼,你以为就此金盆洗手,一走了之,在江湖上消声灭迹,便能逃得过了么?你以为做了酱油铺的小老板,娶了娇妻美眷,便能赎你往日杀戮的罪了么?”

    李程公子悠悠叹道:“是,这三年,我又何尝没有想过你说的问题?我终究是逃不过的。你不是来找我了么?我却也想过,若是要了结此生,倒是死在你手里,却还不算太遗憾。”

    鬼火道:“到这般时候,你还要这样甜言蜜语地油嘴滑舌,像是舌头上抹了酱油么?”

    李程公子道:“这来龙去脉我已跟你交待完了,你要怪我负心薄幸,怪我害你牵肠挂肚,你便动手吧。我知道鬼火杀人,想来是不含糊的,今日却怎地这般犹犹豫豫了?”

    鬼火使劲抿了抿嘴唇,眼眶里的泪水却再也忍不住,如绝堤之水,一泄如注。

    她哭着奔出了观音庙,嘴里喊着:“我杀不了你,我杀不了你,我怎么下得去这个手~~~~~~”

    声音在空气中渐渐稀薄,终于再也听不见了。

    只剩下李程公子一个,怔怔地站在月光下,望着她那飞奔而去的背影,心中,却似打翻了酱油瓶般,五味杂陈,不知究竟什么滋味。

    本篇完结。

    杀手 无事公[本章字数:2127最新更新时间:2008-10-07 10:5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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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停!语气太生硬了,换一种语调来说。”

    “我说尊敬的导演大人,就这一句话,您已经让我换过十三种方法了,到时候这剧要是不能如期上演的话~~~~~~~~”

    “那就是你的错!谁叫你念不好这么简单的台词!”

    “~~~~服了你~~~~~”

    “继续继续,少在这儿跟我耍贫,时间宝贵的很!”

    吴石耸耸肩,谁叫自己摊上这样一个娇蛮任性又喜欢较真的女导演呢。于是这一次试试轻佻的语气吧。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虽说不是毕业大戏,总也是自己进入学院以来第一次担纲主角的演出,吴石很希望可以藉由这一次的表演,让系里那些个要不装深沉要不摆酷的家伙好好瞧瞧,他早就不是刚入校时候那个青涩懵懂的土包子了。

    吴石不好说丑,却也只是极普通的长相,当年心血来潮报考了戏剧学院,托祖上积德,居然让他入了表演系的门槛,只是从此也让他打小树立的自信心被击个粉碎。在一帮个个仿佛去过韩国一趟的同学面前,实在没有他的出头之日。幸好这两年偶像派的地盘也有被实力派挤占之虞,他便常常自我安慰,许三多都成名了,何况我吴石呢。

    既然咱脸蛋比不过人家,那自然得在别的地方下功夫。吴石两年来牢牢占据班内文化课的前排位置,表演课也凭借勤奋有着不错的成绩,只是叫他懊恼的是,他始终只能担纲配角,而无法登上主角的宝座。难道平凡的长相就不能成为主角么?吴石无数次背地里诅咒过这个以貌取人的舞台潜规则。

    故而当楚宁找到他,要他出演她新写好的本子的主角的时候,他有一种如坠云里雾间的错觉。楚宁是谁?导演系的系花,当然,也是全院公认最漂亮的女生。表演系的人没事儿就会议论,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楚宁当年选择了报考导演系,而不是表演系。根据辗转打探到的消息,或许是因为她那强烈的自尊心,无法忍受别人对她的表演指手画脚,于是干脆选择自己当导演,那么将来或者可以有自导自演的一天。

    这个理由让吴石觉得好笑,当年刚听到的时候差点笑岔气去。只是他也没有奢望能和这位大小姐攀上什么关系,在他看来这似乎是相当超现实主义的一出后现代实验剧的荒诞剧情。然而这两年小剧场话剧越来越受欢迎,艺术片受到的关注程度也与日俱增,所以这样荒诞的剧情,终究还是上演了。不过转头想想,这又好像一出三流言情偶像剧的恶俗桥段,只是男女主角调换了一下出场顺序和性别罢了。

    楚宁是直接到他们宿舍来找他的,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大名是怎么传到她耳朵里的。戏剧学院的校风相对其他学校自然开放不少,当然要比起他们即将踏入的娱乐圈那还是有天壤之别的。当楚宁出现在他们宿舍门口,直截了当地说:“吴石,你出来一下。”的时候,整个宿舍里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那目光里也许有羡慕,但更多的是嫉妒和惊讶,他的脸在那一刻很明显的红了,这显然不是一个未来的演员应该有的表现和心理素质。

    于是他淡定从容地走到门口,楚宁的下一句话马上就跟到了:“我这里有个本子,你看一下,我想请你做我这部戏的主演,”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够拒绝?何况是来自她的邀约。他点点头,接过本子,低头看到那封面上写着??“杀手 无事公”,整个表情再度切换到不知尴尬还是僵硬的状态,“演员的自我修养,修养,修养~~~~~”,关键时刻是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拯救了他,抬起头,脸上挂着笑容,虽然也许在她看来很傻,“好的,谢谢你。”

    楚宁习惯了男生在她面前的手足无措,语无伦次,吴石的表现在她看来已经算是很正常了,于是甩下一句“我有你的手机,到时候我联系你,你先把本子看一看。”,便迈着和来时一样优雅的步伐转身离去,留下捧着剧本犹自不知所措的吴石,呆呆的站在宿舍门口。

    那一天整个宿舍的晚餐,吴石自然是逃不过的。这个八卦消息甚至在楚宁刚走出男生宿舍楼门口的时候就传遍了整幢楼。看来这帮未来的明星们如果无缘在镁光灯下拗造型,倒也具备捧起闪光灯当拍拍垃圾的良好素质。

    面对室友连珠炮似的追问,吴石只能报之以苦笑。天知道为什么这位大小姐会找他来演她的新戏,难道仅仅是因为他叫吴石,和那个叫做无事公的杀手有着奇妙的联系?

    “无事公,本名:吴石,职业:杀手,口头禅: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于是江湖上因此称他为“无事公”,而其本名渐渐不为人所知。”

    翻开那个本子,第一句话便证实了他的猜想,这位大小姐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难道这仅仅是一场恶作剧?

    继续看下去,更让他摸不着头脑,整个剧本自然有一个完整的故事,只是这故事未免也太叫人啼笑皆非。果然这是一部小剧场实验话剧么?而且走的是荒诞路线。

    三天后的上午,电话如期而至。“是我,楚宁,下午一点到C排练厅来,就这样吧。”不能说那语气冷冰冰,只是口吻也太命令式了吧。不过,谁叫人家是美女呢?美女应该是有这个权利的。

    C排练厅门前,吴石鼓足勇气敲门。

    “进来吧。”

    这是两人的第二次会面,也是第一次的独处。

    “只有你和我么~~~~~~”

    “你确定你看过剧本了?”

    “当然,但是不是还有个女主角么?”

    “导演是我,女主角也是我,这个答案能够让你满意么?杀手无事公先生。”

    原来那个传言,是真的。

    杀手 老胡[本章字数:1657最新更新时间:2008-08-15 00:1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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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糊涂,老胡扯。扯到东,扯到西。

    扯到老虎家里去,老虎一口吞老胡!”

    太阳晒到屁股上的时候,老胡才从昨夜的宿醉中醒来,揉一揉惺忪的睡眼,耳畔却传来街上小孩子的童谣。

    “这些娃儿,又不乖了,要是当年,老子早就一棍子打断你们的腿。”

    老胡嘟嘟囔囔地骂起来,却又不敢高声,生怕被那些小孩子们听了去,又不知道编出什么样子的童谣来糟践他的好名声。

    想当年,老子也是狠过的~~~~~~~~~~~

    想当年且暂摆一边,既然起床了,那总得找些东西来填饱肚子。

    此时的老胡,红着一双眼睛,像是久没有吃过胡萝卜的兔子,满屋子转悠,想要找些干粮来祭奠自己的五脏庙。

    来来回回翻找了两三遍,却只给他找到半拉窝头,还是馊的,也不晓得是猴年马月吃剩下的,就搁在那儿,还亏得那窝头质量好,没长出绿毛来,要不然,倒要误认作绿毛龟了,那可是珍稀宠物,还能卖俩银子赚点钱。

    肚子叫唤个不停,仿似昨夜屋顶上叫春的猫儿,饥渴难耐的老胡咬咬牙,打床底下翻出一个灰尘满布的箱子,吹掉上头的灰尘,却险些把自己变成个大花脸,小心翼翼地打开箱子,箱子里装着他攒下的银两,那还是前两个月接到的活儿,才赚到的钱,这几日里托人介绍生意,已经因了那些应酬花掉了不少,数一数,箱子里只剩下三锭银子,六十七个铜板了。

    再怎么委屈自己,也不能委屈了自己的肚子。老胡像是下了莫大的决心,从箱子里数出三十三个铜板,塞到兜里,把箱子重新塞到床底下,准备出门,好好吃上一顿。

    “我的口袋有三十三块,年轻的心从此不再徘徊。

    我的口袋有三十三块,人生的路还要继续发呆”

    哼着自己改编的歌,全然不顾自己五音不全,荒腔走板,梳洗一新的老胡怀着对美食的无限憧憬,走在去酒楼的路上。

    全城最大的酒楼,金碧辉煌楼。

    迈着轻快的步子,老胡走到了酒楼门口,嗅一嗅里头传出的饭菜香味,陶醉了半响。

    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扭头走到酒楼对过的烧饼摊前,深吸一口气,豪气干云道:“老板,十个烧饼,多放芝麻,打包带走!”

    摊主笑嘻嘻道:“好嘞您哎,一共四十文钱,先给钱吧大爷。”

    老胡倒吸一口冷气:“昨儿个不还三文钱一个烧饼么,怎么今儿个就涨价了?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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