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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小说 > 爱你还能怎样 > 29 汉斯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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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的苏臻,因为以为这个夏天,可以和钟煜一起过完而兴奋,今天却发现这根本就是幻觉。

    她就像冬天里被霜打了的水仙花,还没有开花,叶子已经被完全冻坏。

    一个人躺床上大哭了一场,哭到如水仙花冻坏的叶子,干瘪得没有丁点水分。

    她希望这是最后一次,为了这个男人掉泪,为他掉过好几场泪雨,可能怎样呢?

    他依然还是那个他,而自己却要被狂妄贪恋,折磨得非人非鬼了。

    虽然没有见过被霜打后,依然开花的水仙花,当然她也不能肯定,被霜打过的水仙花是否会开花。

    她不希望自己,因为这样的挫败感而坠落,盼望生活能恢复正轨,能有一个超酷的白马王子疯狂爱自己。

    此后赵绵绵再约她去游泳馆,她也拒绝了,拒绝时心还是微微叹息了一下。

    她知道只有这样了,既然不能面对,那就逃避。

    虽然只有像鸵鸟,那样的笨蛋才会这样,但她不介意自己在某种状态下,伪装成一只鸵鸟。

    也许需要的是时间和新欢,只要不见到他本人,她就当这世上没有这个人。

    幸福是什么?

    这个问题问她一千次她会有一千个答案。

    当饿的时候,她觉得有食物就是幸福;

    当困的时候,她觉得能睡觉就是幸福;

    当烦乱的时候,谁都别来惹自己,她觉得也是幸福……

    若是现在问她幸福是什么,她想说自己还活着就是幸福,但不幸的亦是自己为什么还活着。

    她是悲观的乐观主义者。

    项善君母亲病重,他守在病榻前。

    大概再热血的人,碰到苏臻这表面冷血的人也会变得冷血。

    他从之前的一天十几条几十条信息,变作现在一个星期发给她一两条信息,她没有回复过。

    他无非是发一些关心她的话,她却丝毫不感动,所以也不想矫情的去回信息。

    不是她冷血,只是她的态度令人无望。

    苏臻还记得和朱朗哲刚在一起时,会把他发给自己的每条信息,都誊抄在笔记本上。

    一共有两万多条,那时的他们仿佛有说不完的话,乐此不彼的发信息互诉衷肠……

    他的每条信息她都会看了又看、读了又读,仿佛每个字都变得有特别的意义,固执地去揣摩。

    他说过的话,有一句总是时常想起,他说:“若无牵挂,心为何物?若一任牵挂下去,身又为何物?”

    可说这话的他,最后却舍弃了她。

    她夜里跑到江边,蹲在地上烧掉厚厚的信息誊抄本,还有他给她写的所有信件……

    离开他后,扔掉了所有和他有关的东西,只留下一把指甲刀。

    这是他高中时就开始用的指甲刀,岁月的流逝指甲刀已经饱经风霜,但现在她依然用它来修剪从指甲尖、从脚趾间流走的岁月……

    这个夏天苏臻过着,独行独倚还独坐,独来独往的日子。

    蜜儿只有在周末才来店里了,而她也通常早早打发蜜儿回学校,生怕耽误她的恋爱时间。

    眼近就要放暑假,大四的莘莘学子们,一大半告别了校园生活,开始为生计奔波。

    只有一小部分还在为考研奋斗着,蜜儿的学长就是其中之一。

    这样算来,蜜儿大学毕业,他的学长也就硕士毕业了吧。

    蜜儿如果读研,他就读博,正好又可以一起毕业……

    她一下子又想好远去了。

    她知道蜜儿只是暂时在小店里打工,终究有一天她们会分道扬镳。

    就好像自己与汉斯的离别。

    要放暑假了,汉斯要回国了,临行前来与苏臻道别。

    他修完了大学,可能不会再来中国了,这个消息令她惋惜而又不舍,虽然他只是一位普通的客人。

    但是专门来道别,令人心里总不免感伤。

    他的棕色长发,用黑色橡皮筋绑着搭在背上,背上的袋子里背着一把吉他。

    他取出吉他唱了一首《威廉颂》,虽然她听不懂他唱的什么,但旋律好像是国歌。

    “是国歌?”她问道。

    “是。”汉斯一边说着,一边随意地拨弄着琴弦。

    “真的不舍得你走。”她说道。

    “没有办法,虽然我很喜欢中国,但没有办法留下。”他按住琴弦,琴声戛然而止,“苏臻,这把吉他送给你。”

    “给我吗?可我并不会弹啊,还是你自己留着吧。”她礼貌地谢绝。

    “这把琴是在中国买的,我想送给你做个纪念。而且你的小店里应该备一把吉他。你就收下吧,拜托了。”他说着。

    “那,那就当你放这里,我帮你保管好了,如果你以后来中国还需要它,我再还你。”

    苏臻嘴上这么说,心里其实也知道,这一辈子,恐怕还真的是见不到了,两个丨国家的距离。

    天啊,天远地远的啊。

    “好啊。你真‘狡猾’。是叫狡猾吧。”他不确定狡猾这个词是否用得正确。

    “狡猾?不,是聪明。哈哈。”苏臻大笑。

    他也跟着笑了笑,然后问她:“苏臻,你也唱首歌。”

    “唱歌?我也不会唱歌啊,不登大雅之堂啦。”她谦虚道。

    “不登什么?”汉斯没有明白这复杂的中国话。

    “不——登——大——雅——之——堂。”她一字一顿地说。

    “不——登——大——雅——之——堂。”他一字一顿地学,并问道,“不登大雅之堂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上不了台,台,就是舞台,就是唱得不好。”她费劲地比划着解释。

    他似懂非懂,说:“哦,不过没有关系,随便你唱什么。”

    “好吧,要不就清唱两句,就唱两句,可以不?”

    “好吧。”

    “我人在梦中/心在那别后/你可知古老的秦腔/它并非只是一杯酒/啊…灞桥柳。”

    苏臻信手拈来唱了《灞桥柳》的最后一段,这是朱朗哲唱给她听过的歌。

    她常常会唱起这一段,并已是一种习惯。

    她就是喜欢朱朗哲身上,那种清新脱俗的书生气质。

    “哇,好听。这是什么歌?好纯正的中国风。”

    “灞桥柳。”

    “你完整地唱次好不好。”

    “可我不记得歌词哦……要不我们把吉他挂这墙上?”苏臻故意岔开话题,指了指花瓶上方的墙壁。

    她想把吉他挂高点,当装饰品挂着。

    “好啊,可是太高了,要不这边一点,这样也好拿。”

    苏臻蹲地上,在工具箱里翻出钉锤和钢钉。

    “我来钉。”汉斯接过她手里的钉锤和钢钉。

    “这里可以不?”他举起手将手按在墙壁上问。

    “矮一点点,你那么高,我们够不着的。”

    汉斯的个子看上去有一米八五,他在苏臻面前显然是一个小巨人。

    她这才突然想起,他的国家是全球人均身高最高的国家,男子平均身高一米八二,而女子平均身高是一米七二。

    “哦,这里?”他似乎明白她的意思,不好意思地笑笑,将手稍稍放低了些。

    “OK。就这么高。”

    他将钢钉钉进墙壁,把吉他挂上去,非常深情地注视着。

    吉他的高度和花瓶水平,嗯,这样也不错,她想。

    “汉斯,要再喝杯吗?”她问。

    “好啊。”他转身坐在吧台前。

    苏臻将装一盎司威士忌的酒杯递给他。

    “苏臻,你穿多少码的鞋子?”他接过酒杯问。

    “怎么了?”

    “我回国后,给你邮一双木鞋。如果你有朋友需要,我就多邮两双。”他说。

    “木鞋?和中国的木屐一样吗?”

    要是汉斯不说,苏臻不会知道荷兰也会有木鞋,以为只有中国和岛丨国有木屐。

    “不一样,我们的木鞋下雨天也可以穿,不会湿脚。木鞋可是我们国家的国宝之首。”他非常骄傲地说。

    “是吗,那谢谢咯。可我不知道送什么给你好。”她想送他什么呢,中国特色的……

    “不用送啊,要不走之前你去机场送我?要不你就把那个送给我。”他神秘地说。

    “什么?”她纳闷。

    “就是这个。”他跑门边,指着门上的人头骷髅。

    “这个只有一个,而且也是朋友送的……要不你看看别的,看有没有想要的?”她非常纠结。

    “哦,那算了。”他非常理解。

    “如果你真的想要,要不等你走的那天,我去机场送你时,再给你。”她犹豫了一下又说道。

    “真的?我是后天晚上的飞机,我怕你要看店没有时间……再说机场很远,你去回也不方便。”他说道。

    “那……这……”苏臻一边犹豫着,一边走到门边,微微抬头,看着门上的骷髅头。

    盯着骷髅头那黑色的眼眶,突然悲怆到心痛。

    是的,人死了,所有拥有过的东西,又有什么意义。

    如果活着的时候个人拥有的东西,能满足朋友让他开心,那就慷慨相赠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汉斯,你喜欢,就送给你咯。”她做了决定后,指着骷髅头说。

    “真的,那太谢谢你啦。我太爱你了。”汉斯欣喜地吻了苏臻的脸颊。

    她笑着从他的胳膊下闪到一旁,她还是不太习惯和一个男子太靠近。

    “不用谢,只要你喜欢,对我来说,就是最欣慰的事。”

    “苏臻,你真的太好了,我一直都不敢问你。我怕你会不肯。”他用大手捧着骷髅头,左看看又右看看。

    “客气了。”她笑着走到吧台里坐下,找了个纸袋子给他装骷髅头。

    汉斯临走前,记下了小店地址,又说了几句谢谢,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她说着希望你能来中国,希望还能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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